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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意见等5个方案的通知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垦区最迫切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任务,使垦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实现垦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垦区道路建设。完成垦区1563公里道路建设,达到“通畅、通达”标准,实现垦区人员出行及农产品运输畅通。
  --中低产田地改造。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将垦区176238亩中低产田地逐步改造成旱涝保收、路渠配套、耕作先进、科技领先的高稳产农田地。正常年粮食亩均增产100千克以上,茶园亩均增产30千克以上,果园亩均增产1000千克以上,咖啡园亩均增产60千克以上。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2012年,基本解决垦区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垦区职工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垦区规划内6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完成40个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实现新增灌溉面积3.92万亩、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12.8万亩、渠道节水灌溉15.4万亩。
  --危房改造。在2010年-2011年2年内完成改造和新建33567套住房,解决92550人住房问题。将各危房改造点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交通方便、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居住小区。
  --电网改造。与全省电网改造工程同步实施,完成67个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切实解决垦区电网不合理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垦区电网运行安全、经济、可靠。
  --沼气池建设。在适宜地区普及户用沼气池建设,支持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
  --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将垦区1022个生产队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纳入全省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
  三、加强垦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的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垦区道路建设
  目前,云南农垦农场、分场和生产队尚有等外路1563公里。许多公路缺桥少涵、晴通雨阻,严重影响职工出行和农产品运输。
  垦区道路建设将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尽量利用老路改扩建,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占用有限耕地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道路通行能力。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CB01-2003)规定和《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 372号)。农场道路一般采用4级及4级以上公路标准。通生产队的道路,有条件的可采用 4级公路标准。在路面结构形式上,因地制宜,可采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弹石路面整体砌块路面等多种形式。2010年-2012年,力争完成垦区1563公里道路改造建设,具备条件的农场通1条沥青(水泥)或弹石路,具备条件的生产队通1条公路。其中, 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完成500公里、505公里和55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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