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2011年)。投资22.13亿元完成瓦斯治理工程项目104项。瓦斯抽采量达到3.1亿立方米,抽采率达到47.5%;瓦斯利用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38%;建成瓦斯发电站9座,扩建1座,新增装机容量15500千瓦;11处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全部达标;施工地面抽采钻井15个,进行煤层采前预抽;有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比例要达到70%以上;杜绝5人以上瓦斯煤尘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三)第三阶段(2012年)。投资22.39亿元完成瓦斯治理工程项目92项。瓦斯抽采量达到3.5亿立方米,抽采率达到50.7%;瓦斯利用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50%;建成瓦斯发电站6座,新增装机容量10500千瓦;11处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全部达标;施工地面抽采钻井30个,进行煤层采前预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实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有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比例要达到90%以上;杜绝3人以上瓦斯煤尘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1.简化优化通风系统。淘汰原有的老旧杂主扇和2K60、70B2系列主扇,更换成新型节能的BDK等系列对旋主扇。在重点煤矿新建通风井,使矿井通风系统更加合理可靠。
2.继续开展降阻增风工程会战。重点对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杏花煤矿、正阳煤矿、东海煤矿,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新铁煤矿,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公司七星煤矿、新安煤矿等进行降阻增风,使矿井通风阻力降到300毫米水柱以下。
3.实现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严把设计关,所有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至少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高瓦斯区域采区设计要报分公司审批,没有按规定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采区不准投产。
4.合理配备风量。矿井、采区、工作面及用风地点的风量配备充足,配风合理,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定。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风门联锁、自动化程度高,局部通风质量完好,所有掘进工作面全部更新为新型节能高效对旋局部通风机。
(二)加大瓦斯先抽后采力度,确保抽采达标。通过与大庆油田井下作业分公司合作施工地面钻井,采取压裂等措施进行煤层开采前预抽。同时利用澳大利亚井下千米定向钻机等先进设备,采用预抽煤层瓦斯,边采边抽、边掘边抽、采空区抽放、邻近层卸压抽放及顶板钻孔、高抽巷、高冒带钻孔等相结合的综合抽采瓦斯技术,进一步提高瓦斯抽采量和抽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