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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2010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加强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化经营;要主动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适当下放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建立健全内部绩效激励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实施办法、审贷标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根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创新信贷方式、拓宽信贷渠道、开发信贷产品,改进抵押办法、扩大抵押范围、降低抵押标准、拓展非抵押业务,切实解决抵押不足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引导与管理,为中小企业融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降低企业融资费用;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制度,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建立市、县领导联系挂点、定期调研制度,落实企业技改、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对企业给予重点帮扶,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加强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逐步推广到全市范围,并积极开办林权质押贷款、土地流转经营权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对城乡住房改造、标准粮田改造、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水利设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入力度。2010年涉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中,涉农贷款不低于50%。

  (五)加大对扩大就业和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重点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各级就业局、财政部门要按政策规定,全面落实相关贴息政策,确保2010年实现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00万元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表)。要配合地方党委、组织部做好“大学生金融春雨行动”工作,打造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的金融服务平台和载体。邮储银行要会同团委开展青年自主创业贷款,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600万元青年小额贷款的目标任务。要继续做好助学贷款发放工作,不断提高助学贷款的覆盖范围和发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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