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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六政秘〔2010〕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经济回升基础、夺取应对金融危机更大胜利和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完成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对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各目标管理单位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2010年对各县区政府(管委)的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满分100分)、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10分)、政风评议(满分3分)、依法行政(满分2分)和市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五项。工作目标任务中1-18项采取功效系数法据实考核,19-34项依据下达的具体任务进行考核。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的考核,突出市政府确定的32项重点工作和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满分55分)、招商引资(满分8分)、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23分)、依法行政(满分4分)、政风评议(满分5份)和市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六项。2010年将执行编制管理规定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考核,如有违规,将根据违规程度在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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