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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整治方案》的通知


  达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协助市卫生局开展对小餐饮店的整治工作(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市文化局:负责小网吧、小歌舞厅的牵头整治工作,小网吧、小歌舞厅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市爱卫办:负责指导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做好除四害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指导餐饮行业对油烟、煤尘、污水等进行治理,实施餐饮行业煤改气(电),并对使用清洁能源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市城管办:负责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照餐饮店和“五小”行业经营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对中心城区餐饮行业和“五小”行业进行合理规划。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督促其落实卫生整改措施。对经营单位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达州日报社:负责对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发布政策信息,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整治工作,为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食堂整改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按卫生等部门的要求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活动的专项资金,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中的有关法律咨询和解释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达州火车站:负责站区内餐饮店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通川区和达县政府要按照“谁主管、主负责,谁管辖、谁负责”原则,细化整治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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