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整治方案》的通知


  (11)饮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有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实施步骤

  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底,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1日-31日)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营造专项整治氛围。各牵头部门组织对管辖区域内的小餐饮店和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摸底,进一步掌握小餐饮店、“五小”行业的分布和达标基本情况;执法部门要对市城区的小餐饮店、“五小”行业经营单位人员分类别集中培训,重点讲解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规范和标准的学习,印发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标准等宣传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初步整治,为下阶段的工作奠定基础。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6月1日-6)月30日

  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经营单位按照卫生规范、卫生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完成经营场所的硬件、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标准、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10)年7月1日月31日

  由牵头部门按照市政府创卫目标管理要求,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店、“五小”行业经营者提出整改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0-12)年11月1日月31日

  通过执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手段,促使小餐饮店、“五小”行业经营单位加强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同时,由市创卫办牵头,组织对小餐饮店、“五小”行业的整治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完善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六、职责分工

  通川区、达县:统一领导、指挥和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小餐饮店、“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抓好整治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市卫生局:负责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的牵头整治工作,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