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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达州市中心城区车辆非法营运的通知

  市政府主要负责全市整治非法营运的组织指挥、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综合督促、考核。

  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① 负责本辖区非法营运车辆的管理;

  ② 了解掌握本辖区非法营运车辆的类型、分布、数量等基本情况;

  ③ 负责本辖区整治非法营运的组织领导;

  ④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协同整治处理的联合机制;

  ⑤ 制定整治非法营运的督查、成效评估、考核方案;

  ⑥ 建立健全整治非法营运长效管理机制。

  (三)部门联动。整治非法营运是一项政策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公安部门:

  ①牵头组织实施整治摩托车、拖拉机和农用载货汽车从事非法载人;

  ②整治无牌无证无照车辆上路行驶;

  ③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

  ④依法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车主和驾驶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处理;

  ⑤参与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

  2.交通运管部门:

  ①主要负责整治非法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

  ②组织执法人员对非法营运车辆调查取证和依法处理工作;

  ③研究制定达州市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④对客货运输业户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规范;

  ⑤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3.工商部门:

  ①负责道路运输业户经营主体资格确认;

  ②会同交通部门对运输市场进行清理;

  ③查处超范围经营业户。

  4.信访部门:

  ①主要负责整治工作中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收集和排查工作;

  ②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整治工作中的信访工作。

  5.法制部门:

  ①审查拟出台整治非法营运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②对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监察部门:

  ①主要负责对下级政府及同级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②查处公职人员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和为非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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