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五、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项目核准管理
  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等规定,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省级核准。项目业主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核准申请时,应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生物质资源详查报告等,附带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电网接入以及项目所在地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意见等支持性文件。
  六、适度推进其他类型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
  对生物质热电联产以及生物质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等其他类型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并参照本通知规定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要求进行核准建设。具备发展条件的市(区)可编制包括各种类型的生物质发电规划。
  请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做好生物质发电规划,合理确定项目布局和规模,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市(区)“十二五”农林生物质发电规划编制提纲

  一、前言
  (一)规划背景。结合各市(区)自身情况说明编制农林生物质发电规划的目的。
  (二)规划范围。说明本规划包括的范围。
  (三)编制依据。说明规划中主要方法、数据的来源及其主要依据。
  二、全市(区)概况
  (一)自然地理条件。阐述与农林生物质资源相关的地理位置、气候、地形地貌、土地资源(含边际性土地)、水资源、能源分布等情况。
  (二)经济和社会。阐述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相关的经济发展、道路交通、电力工业发展等情况。
  (三)农林业概况。阐述全市(区)的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分布及未来规划,森林面积、分布及未来规划,人工培育的各类能源农作物、能源林木等。
  三、全市(区)农林生物质资源情况
  (一)农林生物质资源潜力。评估分析全市(区)及分县区的农林生物质资源种类、总量、可能源化利用量及未来变化趋势
  (二)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现状。评估分析全市(区)农林生物质资源的各种利用方式、数量及未来变化趋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