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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商务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商务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呼政商办字[2010]15号)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2010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假期商务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各族人民过一个祥和、欢乐、安定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商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商务应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预案,加强各类隐患排查。要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工作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做好商务系统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信息,果断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指导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商贸服务为重点,集中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有效遏制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一要落实带班制度。国庆节期间,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值班情况。带班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络畅通,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指挥应对,组织人员及时处置,不得出现脱岗、替岗情况。
  二要严格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做到职责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尽职尽责,及时妥善处理。对迟延、漏报和瞒报重要情况信息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带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值班室固定电话、传真要保证随时有人接听接收。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国庆期间的政务值班安排(包括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值班电话)于2010年9月28日前报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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