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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委员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在局党支部、全体党员中进行,从2010年7月份开始,到2012年6月份基本结束。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准备工作(2010年7月份):
  1、成立机构。成立市商务局“创先争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责任。
  2、制定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机关党支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计划。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具体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组织学习。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第一阶段,从2010年8月-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
  1、公开承诺(2010年8月):机关各党支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公开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机关党支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公开承诺的内容应包括: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等方面;党员公开承诺的内容应包括: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
  2、全面推进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该阶段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改选机关各党支部;建立事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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