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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全国失业保险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全国失业保险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新人社办发〔2010〕7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乌鲁木齐铁路局社会保险管理处,新疆石油管理局、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帮助从事失业保险工作人员了解当前我国失业保险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准确理解《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掌握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工作的方法与步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于今年11月上旬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全国失业保险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当前失业保险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二)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三)失业动态监测的方法与步骤;
  (四)经验交流;
  (五)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从事失业保险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各一名。
  三、授课师资
  培训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授课。
  四、时间及地点
  2010年11月上旬,云南省昆明市。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须交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共1950元。
  六、其他事宜
  (一)请参加培训的学员,结合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就失业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届时统一进行解答。
  (二)报名:各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此通知后,请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
  联系人: 葛江云
  联系电话:0991-3689717(传真)
  电子邮件:gejiangy@xj.lss.gov.cn

  附件:失业保险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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