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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发展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3.回采率低,资源浪费严重。小煤矿开采方法落后,资源回收率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一些大型煤矿片面追求高产高效,采厚弃薄,成片甚至整层丢弃薄煤层,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4.生产基础差,安全欠账多。煤矿普遍存在投入不足和历史“欠账”,龙煤集团尚有没更换的淘汰设备,多数煤矿已进入深部开采,地质条件复杂,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5.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队伍不稳定。受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差等因素影响,在人才引进中处于劣势,导致专业技术人员短缺,职工队伍不稳定。企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已影响到企业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严重制约煤炭产业的发展。

  6.矿区环境问题日益突显。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破坏、煤矿地表塌陷面积日益扩大,煤矸石堆积占地不断增加、部分矸石山发生自燃存在安全隐患,矿区瓦斯大量排放、粉尘浓度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严格安全执法,严厉“打非治违”,严防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思路。突出三个重点,建设完善三个体系,实现一个目标。即:突出煤矿瓦斯治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三个重点;建设和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控调度、抢险指挥救援三个体系;力争三年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实现煤矿安全发展。

  (三)主要目标。

  1.行业目标。

  (1)煤炭产量:全省煤炭产量力争达到1.2亿吨。其中,国有煤矿7500万吨,地方煤矿4500万吨。

  (2)结构调整:力争用2年至3年的时间,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930处以内;通过兼并重组实现办矿企业100个以内;企业年生产能力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在全省形成1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2个至3个年生产能力5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集团,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0%以上。全省形成以国有为主,股份制、民营企业并存的办矿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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