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网络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建发[2010]224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建委、市政公用局、市容园林局、城市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社会事业局,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省级建设类社会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纠风办《陕西省2010年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和今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发展,现就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网络测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网络测评时间和测评内容
从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开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网络测评系统”,在陕西建设网首页设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测评”专栏,实行网上测评。网民可不记名对公布的12类测评对象,即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工程质量安全、城乡规划、房屋权属登记、物业管理、自来水、燃气、热力供应、公园服务管理、市政管理、污水垃圾处理等部门和单位进行投票,由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级汇总测评结果,分类归档整理和反馈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网络测评组织
各市区行业主管须在本部门网站、网页上开设测评专栏,与“陕西建设网”专栏取得链接(地址:222.91.161.251:8000/website/pager/default.aspx),按照12类测评对象,对县区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部署和监督检查,分配登录口令和权限,分别对本级12类测评对象进行数据、图文管理。网民对市县行业政风行风工作提交的意见、建议,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筛选发布,并在15日内进行网上反馈或说明。对超过时限未发布的意见、建议和应发布而未发布的有关意见,由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审核,采用“限期督办函”的形式进行督办和整改落实。
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网民参与热情。一是要在各有关服务窗口长期张贴开展网络评议活动的公告,二是积极探索手机短信、网络等新模式进行宣传,三是结合“12319”服务热线进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