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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德医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主 任:周复
  成 员:邹 旋、韩春艳、张 洪、卓 丽、朱裕华、王三杰、周建忠、曾永光、廖欣、谢宇航、朱竞丰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管理局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
  四、职责分工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医管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有关工作;党工委办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有关工作。
  各区卫生局及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对本区所辖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依法执业、诚信行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本区所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对本区所辖医疗机构违法执业和违反医德医风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分析总结本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及时上报到我委及市卫生监督所。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媒体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报道,扩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影响;负责对市属各医院、社会办各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负责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各区的交叉检查工作;组织总体评估工作;负责专项行动结束后资料的汇总、总结及上报。
  五、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1、市、区、街道监督机构分别召开各自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的宣贯大会,传达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
  2、各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
  3、市、区、街道监督机构对所辖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执业行为和违反医德医风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填写《2010年深圳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德医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第二阶段:交叉检查阶段(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
  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各区交叉检查方案并组织交叉检查。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阶段(2010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通报整治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策划,安排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同时,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严格执行,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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