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第二批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以及《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10年深圳市第二批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认定工作。请有关企业在2010年11月10日前按要求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8、9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材料清单请参见我委网站www.szsitic.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略)
2. 《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包含提交材料清单)(略)
3. 《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申请表》(提供word文件下载)
4. 《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略)
5.《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略)
6.《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 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略)
附件:
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申请表
编码:
研发中心名称
| |
设立批准机关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研发中心
设立日期
| 年 月 日
|
研发中心性质
| □ 独立法人 □ 分公司 □ 内设部门
|
联 系 人
|
| 电话及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经营范围
| |
研发领域
(可多选)
| □电子 □生物医药 □新能源 □新材料 □环保 □汽车 □化工□农业 □软件开发 □专用设备 □轻工 □其他
|
投资总额/研发总投入(万美元)
|
| 专职研究与试验
发展人员人数
| |
研发经费年支出额
(万元)
| 万元人民币; 其中,现金与实物投入的比例: %
| 已缴税金(元)
| |
累计采购设备原值
(万元)
| 进口设备
| |
采购国产设备
| |
总计
| |
本申报企业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盖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