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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西宁蔬菜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筹规划和调控下,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各级政府对蔬菜生产流通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促进蔬菜生产流通发展和保障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坚持三县与市区统筹发展的原则。加强我市蔬菜自给能力建设,密切三县产区和市区销区协作的利益关系,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既保障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又促进农民的持续增收。
  --坚持设施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的原则。在改善升级原有蔬菜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提高产量,丰富品种,确保质量。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预警机制,提高蔬菜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蔬菜生产流通长期稳定发展。
  四、主要目标
  通过5年时间(2011年至2015年)的努力,实现全市蔬菜生产布局趋于合理,基地建设得到加强,蔬菜总量大幅提高,市场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逐步均衡,自给水平不断提高;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蔬菜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一)5年后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温棚总量达到7万栋,其中普通温室3万栋,大棚2万栋,冬暖式温室2万栋,蔬菜总产量达到100万吨,冬春淡季温室蔬菜生产自给率达到30%以上。全年自给率达到60%以上。
  (二)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配送中心和冷链保鲜库等建设、服务和管理不断加强。建成并启动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改造县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个,建设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43个(新建30个),建设改造社区菜店500个,建设改造9个蔬菜冷鲜保鲜库(库容总规模达到10万吨以上),建成6个蔬菜加工配送中心。
  (三)“十二五”期间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的同时,市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主要用于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流通销售体系建设,另外再安排1.5亿元财政借款,主要用于温室水电路配套建设的前期周转资金。
  五、工作重点
  (一)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夯实稳定发展基础
  推动蔬菜产业化建设,加快形成一批高效蔬菜产业带。建设有较大规模的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实现蔬菜产销可持续发展。
  1.集中建设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建立蔬菜常年供给核心保障生产基地。重点在大通双新公路沿线和湟中西纳川的“一线一川”区域内,每年新建3500栋高标准温室和3500栋大棚,每年改造提升一批旧温室,改造后的温室达到冬季蔬菜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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