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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0〕6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维护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山东”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现就加强全省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海洋极端气候频发,海洋灾害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我省是海洋灾害发生较重的地区之一,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地表下沉、台风、风暴潮、海冰等海洋灾害给全省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我省海洋观测预报和预警能力不足,海洋灾害应急响应能力不强,影响了全省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

  加强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水平,是顺应世界开发与保护海洋大趋势的战略之举,是全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之策,是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当务之急。沿海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把加强海洋观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海洋观测和预报预警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海洋灾害的发生,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海洋观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

  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体系、一流服务”的要求,按照“观测科学、预报准确、预警及时”的指导思想,在充分利用现有海洋观测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海洋环境立体观测预报预警网络。到2015年,初步形成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符合山东海洋环境保障需要的海洋观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观测预报能力和预报业务水平总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到2020年,山东海洋观测预报预警技术得到明显提高,在装备、技术、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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