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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及技能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00分);博士(100分);硕士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100分);硕士(90分);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90分);大学本科(80分);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80分);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技师或高级职业资格(80分);大专或高职(60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6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5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10分);初中(5分)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

社会保险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50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统一指标。

4

住房

在广州市有产权住房(20分)

市国土房管局

 

导向分

5

专业或工种

紧缺(10分)

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行业

重点发展行业(10分)

7

地区

政策导向区域(10分)

附加分

8

毕业院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广东省属及广州市属重点高校或其他重点高校(10分)

市教育局

以重点高校目录为准。

9

和谐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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