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冀国土资发〔2010〕40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及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管控结合,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双保”、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及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进一步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全面发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晋州市国土资源局等20个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范振鹏等40名同志“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设区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省直单位人员给予记二等功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是近年来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的高度责任感,学习他们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心系国土、忘我工作、服务社会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改革创新、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开创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共20个)
晋州市国土资源局
鹿泉市国土资源局铜冶国土资源所
承德市双滦区国土资源局
承德县国土资源局高寺台国土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