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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10〕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市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金融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示范带动、分批推进的原则,建立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发展适用于农村地区的支付工具体系,建设覆盖所有涉及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城乡支付服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0年起到2012年底,利用两年多时间,使全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全面改善,支付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一)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行内业务系统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健全,所有银行机构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
  (二)先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得到推广应用,成为农村支付结算的主体形式,非现金支付量年均增长8%以上;
  (三)银行卡业务在农村地区有长足发展,达到人均持卡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12%以上,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年均增长10%以上,ATM、POS机的布放数量分别达到300台和1800台以上,各项财政补贴全部通过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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