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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10〕30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整顿关闭300个小煤矿的统一部署,攻坚克难,协调配合,创新工作,顽强拼搏,按时圆满地完成了303个小煤矿关闭任务,为我市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这次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讲政治、顾大局、作风实、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奉献、务实、创新的工作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开县人民政府等15个先进单位和刘廷全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煤矿安全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发〔2010〕23号文件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契机,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开县人民政府、云阳县人民政府、巫山县人民政府、南川区人民政府、北碚区人民政府、荣昌县人民政府、万盛区人民政府、武隆县人民政府、铜梁县人民政府、綦江县人民政府、彭水县人民政府、璧山县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涪陵区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100名)

  刘廷全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亚芬 奉节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行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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