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广办[2010]49号)
局机关各处(室) 、局直属各单位:
今年的“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祥和稳定,使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平安、愉快的节日,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闻宣传,营造和谐氛围
广播电视节目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更丰富的节目、更生动的形式营造欢乐、向上、和谐的舆论氛围,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抓好主题宣传,推出一批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展播一批优秀影视剧,为广大群众奉献一道丰盛的精神文化大餐,活跃节日气氛。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工作举措的宣传报道,积极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播出,实现“三个确保”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的生命线。各单位要把安全播出摆在重中之重位置,领导挂帅,集中精力,扎实工作,严格要求,保证实现 “三个确保”,即: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确保卫星传输不出黑屏,确保不出现反动画面。按照总局统一部署,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安排影响安全播出的检修及操作,同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好值班,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播出。节前,各单位要扎实细致地对播出系统的可靠性、干扰检测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有效性进行一次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确保系统稳定可靠,确保各个环节备份设备、措施有效。节日期间,卫星地球站要确保上行技术系统、自动功率提升系统稳定可靠、工作在最佳状态,确保各环节备份系统、设备正常运作;有线电视网络前端要加强值班、严密监测,阻止非法信号进入有线电视网;无线发射台、转播台(站)要加强对卫星信号源的监视、监听和备份,坚决阻止非法声音、非法图像播出;要加强与610办公室、公安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等单位的联动,加强线路巡视,防止敌对势力在有线电视网或利用无线覆盖手段插播非法信号,做到万无一失。
三、加强综合治理,杜绝各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