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以公开承诺为载体推动全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晋广发[2010]61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9月28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汤涛同志在全省创先争优行业指导组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广播影视系统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近期在全局开展以公开承诺为载体,推动全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活动,夯实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使党的威信不断树立,人民群众的福祉不断加强。
一、基本原则
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环节,是创先争优活动能够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的基础和保证。
围绕中心抓承诺。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完成和“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围绕全省广播影视中心工作大局、做好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把年度目标的确定作为创先争优的内容,保证工作目标不折不扣完成。
立足岗位抓承诺。一是要突出行业特点,二是要突出单位特点,三是要突出岗位特点。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承诺事项。
服务群众抓承诺。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增进党群、干群关系的一次重大机遇,把群众的参与、群众的评议、群众的监督、群众得到实惠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价标准,要把工作目标、工作承诺的公示作为单位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结合点。要增强服务意识,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分类承诺与形式
公开承诺实行分类承诺,包括组织承诺和个人承诺,组织承诺有两个方面:一是单位班子的承诺,必须要结合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定;二是基层党组织的承诺,即支部对群众、对党员的承诺。个人承诺要突出在党员承诺上,抓好领导干部的承诺,领导干部作为组织者和参与者,既要联系岗位要求,还要联系职位要求,除了工作目标以外,要在严于律己、带头垂范,把公开承诺工作做好。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调研、督查,努力将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开展。
承诺的形式,不能太繁琐、太花哨,要注重实际效果,提倡一句话承诺。提倡长期承诺和短期承诺相结合,既要有三五年长期的,也要有短期内做的。承诺的内容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党员群众公示,要建立承诺档案并在公示栏公布等。
三、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