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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的意见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的意见
(徐教基〔2010〕40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精神,为进一步传承祖国优秀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培养学生基本的文化素养,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写字教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写字教学的重要意义,将写字教学纳入新课程体系
  中国书法将汉字的表意功能和造型艺术融为一体,有悠久的历史。通过写字教学和书法学习,可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养成细致、专注、持久的学习品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促进健康的个性发展,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强调:“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美术与艺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2002年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也指出:“当前,在重视学生掌握计算机汉字输入技术的同时,必须继续强调中小学生写好汉字。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写字教学应该加强,不应消弱。”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是有效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是学生学习语文和其他课程,形成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热爱祖国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具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现代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也是基础教育课程的目标之一。近年来,由于部分学校对写字教学重视不够,对学生缺乏严格的要求和训练,教师教学指导不到位,学生在书写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缺乏良好的书写习惯,字迹潦草、行款不整齐、作业和卷面不整洁,滥用不规范的简化字或繁体字,写错别字等现象较为普遍,加强写字教学刻不容缓。加强写字教学,强调书法学习与欣赏,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丰富中小学生的文化底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二、明确写字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各年段的培养重点,认真组织写字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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