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达市府发〔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及时安排部署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达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现就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和执法,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高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
三、责任目标
(一)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目标
1.2010年,全市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各地较大安全事故起数不突破二起,全市较大安全事故不突破前三年平均数。
3.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伤亡事故,全年各类生产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4.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结案率达100%。
5.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按期完成省、市政府公告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