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学法制度。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每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不少于12次。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切实把领导能力强、法律素养较高的同志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中来。市、县政府所属部门实行行政机关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学习相关的依法行政知识,每年不少于6次。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政府部门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轮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总时间不少于7天。新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后、施行前,负责实施的政府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培训。
3.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大公务员选调、选拔考试的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选调、选拔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员,要进行专项的法律知识考试。
4.普法宣传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组建政府依法行政网站,拓展宣传平台。制订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并抓好落实,把《纲要》、
《决定》列入普法范围。大力推进法律、法规、规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街道、社区(村社)要设立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新宣传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政府网站应设置法制宣传的专题栏目,不断更新宣传内容。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培育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通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依法行政、诚信行政,带动、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事,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和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