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发〔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方案》已经二○一○年四月九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行政机关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确保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中介监督服务体系为目标,突出重点、集中清理,公开评议、健全机制,充分竞争、扶持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健康发展的中介服务市场,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坚持市县(市、区)联动,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中介机构不同类别和属性,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务求集中整治见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一边抓突出问题的解决,一边抓规范发展,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推进政府与中介机构分离,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增强中介机构服务能力。
总体目标:解决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使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理顺政府与中介机构关系,政策制度比较健全,监管体制比较完善,自律机制得到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及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