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四)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六)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授权,向新闻机构发布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
(七)完成市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2.4.1 本预案启动后,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立即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
处置工作小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现场指挥组):由市应急指挥部牵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事发地区政府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分析事故进展,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二)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事发地区政府参与。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调查评估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和事发地区政府参与。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查清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评估事故影响、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四)治安救助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区政府职能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等。
(五)信息报送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和事发地区政府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本市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六)新闻发布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职能部门和事发地区政府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布组指定监管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事故信息。
(七)物资保障组:由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及事发地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八)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卫生局及事发地区政府参与。主要职责是在医疗单位运力不足时及时组织运力供卫生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九)环境处理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和事发地的区政府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