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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滁州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投入引导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技术创新资金,并随着财力的增加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技术创新资金,用于对创新型企业的奖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资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机构与高端人才引进和国家、省重大项目配套等。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采取招投标方式,对主导产业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拉动产业投资。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积极凝炼科技创新项目,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的投入。

  (三)落实自主创新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重点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皖发〔2010〕10号)和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科策〔2010〕97号)精神,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来我市落户的,享受转出地同等优惠政策;对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新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市留成部分以及省返还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

  (四)完善人才引进结构和培育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滁发(2010)13号,完善人才引进结构。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两院院士、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以及获评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称号的人员等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市重点发展领域、产业及项目需求,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资格或全日制高校博士学位并在专业领域有显著成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立科技人才专家库,并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

  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在滁高校要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学科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创新人才。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金融、管理等专业人才,培育创新型企业家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并稳步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试点。充分发挥职工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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