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滁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滁政秘〔2010〕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滁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建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修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许光友(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周 伟(市财政局局长)
朱金沂(市水利局局长)
高怀忠(市交通局局长)
苏 虹(市城建委主任)
朱边疆(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延举(市卫生局副局长)
朱幸勤(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贵伦(市国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