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滁州市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及城镇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等部门《滁州市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及城镇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滁州市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及城镇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市门楼牌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掌握城镇住房存量和结构状况,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科学制定住房建设规划,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51号)及国家有关开展城镇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出发,规范和完善门楼牌编制管理,掌握城镇居民真实的住房需求,提升城市品位,科学制定住房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规范和完善门楼牌号编制管理。按照“尊重历史、保持稳定、方便查找、便于管理”的原则,在近几年门楼牌号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查漏补缺。重点是编制安装新(改)建路、街、巷和居民小区以及村庄的门楼牌号,编排、更换、安装缺、漏、破、损门楼牌号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门楼牌号。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完善、规范门楼牌号的设置、编排、制作、安装和管理等各项制度,使全市门楼牌号编制管理达到规划科学、编排合理、整齐美观的目标,切实解决当前门楼牌号重、错、缺、损、无序跳号以及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二)全面采集城镇住房信息。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从三个方面采集城镇居民住房和流动人员住房情况信息:一是住房基本状况,包括房屋座落、房屋类型、建筑面积、成套情况、房屋结构、建成年代等;二是住房权利状况,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房屋性质、房屋住用状态等;三是住房人口状况,包括房屋现住人口数、成年未婚子女数、家庭成员组成关系等。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住房存量、结构状况、居民住房消费的真实需求,为科学制定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住房结构提供依据。
(三)全面采集人口信息。按照省“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核对、采集、录入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的身份信息,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的总体目标。
三、方法步骤
本次清理整顿及住房调查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共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30日至10月10日)
1.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抽调人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从社区、公安、民政、房产等部门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及住房调查队伍,层层部署动员,及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