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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湖南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湖南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湘人社工字〔2010〕1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协会(学会),各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自身素质建设,激励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加强行业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努力提升我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竞争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领域开展2009-2010年度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省企业在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人员以及与人力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且从事本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均可参加评选。
  参评优秀事迹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1月至发文之日。
  二、评选组织机构
  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委托省劳动保障协会承办并实施,由省劳动保障协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活动。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此次评选活动设立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省劳动保障协会秘书处推荐人选,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保障协会领导决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在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保障管理专家、学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领导和有关机构负责人,用人单位富有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领导和负责人中产生。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负责评审日常工作。
  三、申报条件
  1、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人力资源管理及其领导岗位工作,且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累计3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践水平,为单位和社会所公认;
  3、在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中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的成功案例,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4、所在单位遵守国家劳动标准,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未因单位原因造成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5、所在单位的用工规模达100人以上,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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