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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三)举办大型消防灭火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展示活动。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举行大型消防灭火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及消防“铁军”技能展示活动,展现公安消防部队驾驭现代高端灭火救援装备、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战斗风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增强战胜火灾的信心和勇气。
  (四)利用消防宣传教育基地(队、站)开展宣传。从10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在全市各消防(队)站开展“橙色祝福--铁军风采展示”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观消防站,各消防队(站)要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开展逃生自救、小型灭火演练等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消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利用画册、图片、宣传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市在抗震救灾、灭火抢险救援中表现突出的消防英雄人物和事迹,营造学习英雄、崇尚英雄、关心消防、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充分利用媒体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以及消防专题(专栏)的作用,大力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的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报道建国61年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消防安全、支持消防工作,广大社会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
  (六)开展冬季家庭防火宣传。结合冬季村(居)民家庭火灾多发的情况,依托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社会化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利用墙报、板报、发放冬季防火须知、给居(村)民的一封信等活动开展宣传,将各类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特别要关注冬季老年人亡人火灾多发、出租屋亡人火灾多发、儿童玩火引发火灾以及火灾发生后救人不当导致死亡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活动形式力求新颖、点面结合,确保消防宣传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要结合实际,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着重强化公众的消防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市民自防自救能力。
  (三)活动期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导小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考评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分别于10月28日、11月10日前将“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119”消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志明,联系电话:1518296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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