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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鲁农办字〔2010〕35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实际,省农业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并结合各市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在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意见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实际,现就在全省农业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中央、省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做了统一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担负着管理和指导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是全省农业系统立足部门和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部署的重要体现。组织实施好这项活动,对于全省农业系统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对于推动全省农业系统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农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农业发展持续上水平、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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