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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两会一节”期间禁止放飞民间飞行器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两会一节”期间禁止放飞民间飞行器的通告
(南府字〔2010〕7号)
为确保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七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10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简称“两会一节”)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
森林防火条例
》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10月19日至24日禁止在市区范围内放飞民间飞行器(包括孔明灯、风筝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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