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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四、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南宁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日常工作。建立质量兴市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质量兴市活动实施进度,协调布置下一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兴市的合力。制定《南宁市质量兴市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评体系中。

  (二)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结合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市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中长期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区)、质量兴业活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以质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

  (三)强化企业主体作用

  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要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法生产,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 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

  (四)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各级财政要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步加大对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对国家级、自治区级质检中心、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风险评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等新建项目要给予倾斜支持,尤其要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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