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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区前列,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2%以上,培育中国名牌产品3~4个,广西名牌产品80个,南宁名牌产品10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5~7个,中国驰名商标3~4件。竣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每年新创自治区优质工程占全市当年新建项目总数的5-8%。机关行政服务、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万元GDP能耗控制在0.78吨标准煤以下,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1.3吨标准煤以下,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全年空气优良率达到95%以上。质量指数排序进入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到2020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内国际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相适应,质量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突出重点,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一)加快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大力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服务业标准体系、标准化政策法规及标准信息服务体系,以先进的技术标准提升我市科学发展的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核心技术保障。凡是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其产品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广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重点企业推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主要基地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技术标准,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体系,将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以及包装、贮存、运输至市场准入的全过程都纳入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外技术标准分析等风险预警通报机制,指导企业应用好技术贸易措施。加快推进现代物流、商贸、金融、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标准化推进服务业的规范化,引导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建立覆盖各领域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及时跟踪、分析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鼓励和扶持各类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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