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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四)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涉及民生问题的解决。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廉租房、安居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防范物价过快上涨。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政府督办室、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配合。

  (五)精心谋划好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围绕我市的发展战略目标、工作重点,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做深、做实、做细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二、关于《广元市2010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继续积极支持招商引资、企业改革、项目争取、产业园区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等。促进企业增效、财政增收。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招商引资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配合。

  (二)准确把握政策,继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住机遇,认真研究、积极利用好政策,制订好措施,在加大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同时,继续大力争取中央、省对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的资金倾斜力度,从而支持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政权建设、社会稳定、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努力提高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严格重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实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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