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广元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广元市2010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助农增收、致富还贷行动”情况的报告》等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梳理,请严格按照指示精神和审议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广元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坚定全面完成今年计划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不动摇。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的战略目标和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计划执行任务,攻坚克难,千方百计确保今年全市灾后重建任务和计划执行任务的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二)强力推进项目和园区建设。始终坚持把发展工业放在经济工作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强化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继续加强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旅游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重点办、市招商引资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三)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山区林业综合开发、户籍制度、农村金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改革的工作力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基本条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牵头,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市公安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市以工代赈办、市财办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