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垫涪路改线工程高速公路跨线桥梁方案的批复
(渝高管〔2010〕109号)
垫江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垫涪路改线工程跨越沪蓉高速标高的请示》(垫交文〔2010〕15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市交委《建设项目穿越跨越高速公路有关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垫涪公路改线工程建设,满足长安试车场配套道路建设需要,原则同意你局报来垫涪公路改线工程在G42沪蓉高速公路K1612+490处和G50沪渝高速公路K1643+310处修建上跨桥梁的设计方案。
二、G42沪蓉高速公路跨线桥梁为5×22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桥宽47m,与高速公路交角为89.1度,最小净空为5.92m,纵坡为1.18%,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墩径1.2m、桩径1.5m。
G50沪渝高速公路桥梁为4×20 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桥宽22m, 与高速公路交角为89.6度,最小净空为5.87m,双向纵坡分别为0.83%、1.09%,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墩径1.2m、桩径1.5m。
三、按照《建设项目穿越跨越高速公路有关技术要求》要求,进一步论证优化跨线桥梁方案设计和配套景观设计,确保高速公路结构设施及交通运营安全,保持高速公路整体形象的协调美观。
(一)结合跨线桥梁的结构形式和外观设计进行桥梁方案比较,确保跨线桥梁整体结构形式的美观大方,保障高速公路良好的行车视距和外观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防撞设施结构设计和桥墩防撞等级设计,设置跨线桥梁段的立面交通标志,并在跨线桥梁桥墩迎车方向面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反光设施,加强高速公路行车视线诱导,保障跨线桥梁营运过程中整体结构安全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三)补充跨线桥梁上部防撞和防抛设施设计,跨线桥梁人行道与行车道的高差不得低于0.4m,并设置不低于0.3m的钢结构防撞栏杆;适当延伸跨线桥梁防撞栏杆在高速公路两侧的长度,保障防撞栏杆足够的安全防撞等级,避免跨线桥上交通事故导致高速公路次生事故发生;跨线桥梁外侧应设置不低于2m的防抛网,防止上部坠物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