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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兰海高速渝黔段桥隧病害处治施工延期的批复


  本批复工期不得再行延期。

  (二)加强施工信息、交通管制信息通告,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及高速路网可变情报板等向社会发布信息;涉及超限运输管制的,应加强与超限运输审批、监管部门的衔接沟通,保障超限车辆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完善施工期间对超限车辆的引导分流,重点加强隧道施工期间的交通控制和安全管理力度,在G75巴南主线收费站、崇溪河主线收费站等交通管制点和施工区域设置大型、醒目的施工交通管制公告牌和车辆管制提示设施,有效提示引导超限车辆避开施工管制时段通行,并设置专职人员切实做好管制车辆的安全管理,防止超限车辆驶入施工区域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四)施工作业控制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并根据路段线形和交通流量合理确定,原则上警告区的最小长度不能低于1600米;上游过度区的最小长度不能低于200米;缓冲区的最小长度不能低于100米;工作区的长度应根据养护维修作业的需要和安全控制范围确定;下游过度区的最小长度宜取30米;终止区的最小长度宜取30米。单洞双通路段应设置锥形交通路标进行有效隔离,并做好交通转换口防撞保护措施、交通诱导等细节措施,保障车辆转换安全和行驶顺畅。

  (五)严格按照国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规程设置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并根据道路线形情况、特殊时段(车流高峰期等)和特殊天气(雨雾天气等)的需要适当调整加强,保持交通标志安全控制距离及良好指示、警示功能;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警示管理工作,规范和清洁交通标志,保持交通标志有效的交通诱导和安全警示作用,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施工安全。

  重点做好天平丘隧道、麒麟隧道施工期间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隧道处治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

  (六)隧道、人行天桥搭架处治期间,搭设的施工台架应设置轮廓标示、轮廓灯带和频闪灯等提示设施,同时还应加强相关防撞、防护措施,保证施工路段安全设施良好的安全警示、控制功能。

  (七)人行天桥裂缝处治施工期间,应加强相关防护措施,处理好天桥处治和行人通行问题,避免行人因天桥处治施工进入高速公路引发安全事故。

  (八)隧道拱顶衬砌病害处治施工期间,施工机械、材料应单侧有序堆放,预留交通应急疏散通道和准备相应交通标志,确保紧急情况下及时恢复交通。

  (九)主线桥梁、人行天桥、隧道占道施工期间,应保证施工区域和通行区域隔离保护设施的有效性、连续性;严格加强人员组织管理,做好施工车辆通行指挥引导,加强安全管理监督,确保占道施工路段的通行秩序和施工、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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