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兰海高速渝黔段桥隧病害处治施工延期的批复
(渝高管〔2010〕107号)
中信渝黔公司:
你司《关于渝黔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病害处治施工延期的请示》(中信渝黔司〔2010〕78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天气原因、交通组织等因素对桥梁、隧道病害处治工期影响,为保证桥梁隧道结构病害处治质量,原则同意你司对G75兰海高速公路渝黔段桥梁、隧道病害处治施工工期由渝高管〔2010〕74号批复的9月上旬延期至2010年11月底。
二、施工内容及施工交通组织。
(一)雷神店、珠溪沟、瓦窑沟、绿豆磅、小龙河、芦梯沟、下坪等七座主线大桥裂缝处治和部分支座更换,左右幅分别实行占道施工(占用应急停车道)的交通组织方式,施工总时间共50天(每日7时至18时)。
为加快施工进度,应在保障施工段落长度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桥梁间距合理选择两座或两座以上桥梁同步实施施工。
(二)K1072+805和K1073+205两座人行天桥裂缝处治,左右幅分别实行占道施工的交通组织方式,施工总时间共10天(每日7时至18时)。
因K1072+805和K1073+205两座人行天桥距离较近,两天桥应同步施工并一并实施交通组织管理,减小车辆通行影响。
(三)天平丘隧道、麒麟隧道侧面衬砌病害处治,分别实行占道施工的交通组织方式,施工总时间共8天(每日7时至18时);隧道拱顶衬砌病害处治,分别实行左右幅单洞封闭、单洞双通的交通组织方式,施工总时间共15天(每日7时至18时)。
三、延期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渝高管〔2009〕60号)相关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请你司在国庆节假期后尽快组织实施,并结合路段路面病害、微表处等工程内容统筹安排,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务必在2010年11月底前按期完成桥隧病害处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