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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纲要的通知


  3.建设绿道网体系。

  以珠三角绿道网建设为契机,结合绿地系统、绿色出行、体育休闲、生态文化等,大力推进深圳绿道网建设。2015年前,建成约300公里区域绿道、约500公里城市绿道和约1200公里社区绿道,实现市域内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1公里绿道。其中,2010年底前,在完成约210公里区域绿道“建造成型”基础上,力争约300公里区域绿道路基贯通,启动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建设;2011年8月前,建成全部区域绿道,启动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的衔接互通工程;2012年底前,区域绿道成熟完善,运营机制完善;2013年底前,完成70%的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全部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形成完善的绿道网体系。

  4.加强住房保障。

  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房建设,结合货币补贴方式,完善具有深圳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现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大龄单身居民的住房保障,着力解决本市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住房困难,逐步将户籍夹心层、非户籍常住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对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住宅产业现代化成果提高建设效率,着力增加在建项目的开工量、竣工量和供应量。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提高普通市民的住房支付能力。

  5.推进住宅产业化。

  推动建立健全住宅产业现代化法规体系,出台《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提升住宅品质的若干意见》,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加强技术规范引导和示范建设,推动深圳由住宅产业化国家综合试点城市向示范城市的转变。开展住宅标准化、系列化设计,建立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施工图库。以保障性住房为突破口,推进住宅建造工业化和一次性装修。培育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项目,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构件部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四)改善生态环境。

  1.建设水生态系统。

  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厂的建设,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强深港、深莞惠环保合作,共同推进深圳河、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逐步修复河流生态系统。在河流两侧、入海河口、沿海滩涂保护和建立一批湿地。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重金属污染控制,防治面源污染。加强排水排污管理,强化排水执法工作,建立完善河流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陆源污染的排污管理,减少和控制入海河流携带的污染量,防治重点海域氮、磷、石油类和重金属污染,保障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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