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任务
(一)引领绿色发展。
1.优化经济发展。
强化污染减排,加大落后产能和污染型行业、企业淘汰力度,为绿色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加快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和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为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提供环境容量。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全面推行规划环评,推进政策环评,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绿色贸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制定环境容量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等政策,引导和优化经济发展。
2.推动低碳发展。
强力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全面调查全市碳源产生量、碳汇拥有量以及分布情况,摸清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碳排放强度。狠抓工业、建筑、交通、政府机构和公用设施四大能耗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光明、坪山等新区,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以及有条件的社区进行低碳示范试点,建立包括碳排放在内的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率先建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低碳城市。
3.做强环保产业。
引入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强的环保企业集团,扶持一批以深圳为产研基地的环保产业龙头企业,重点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领域环保产业的发展,提升环保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带动环保产业整体实力和水平的提高。实施园区带动战略,规划建设1-2个集环保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孵化、环保设备制造、绿色产品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保产业园,打造国际性环保产业集聚基地。
(二)集约利用资源。
1.加强节水和水源保护。
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一批再生水利用试点项目,着力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增加河流生态补水供给。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加强对重点用水行业、用水大户和建设项目的节水监管,继续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工作。加大饮用水源、境外引水工程和应急备用水源的保护力度,继续完善饮用水源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管理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探索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水生态预警机制,有效应对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