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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纲要的通知


  服务发展理念。发展是第一要务。环境保护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环境政策优化产业结构,通过环境治理打造优质环境,提升发展环境和发展质量,增强人才优势和产业优势,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生态优先理念。生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生态安全是城市安全的前提,生态可持续是城市可持续的保障。必须牢固确立生态的基础作用和优先地位,当生态与建设冲突时,生态应当优先考虑。

  城市宜居理念。宜居程度是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民生幸福感的重要指标,宜居城市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和高级阶段。“宜居”理念需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保护的全部过程和环节。

  环境建设理念。面对新旧环境问题交织、环境问题扩大升级的形势,单纯依靠保护难以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要向环境建设转变,通过环境建设为发展提供新的环境容量。

  区域联动理念。环境问题是区域性的问题,仅靠一个城市的努力不可能取得预期成效。必须按照一体化的要求,加强区域合作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设施共用、联防联治”,才能有效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和建设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人居环境及相关目标指标如下:

  绿色发展。逐步形成以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绿色产业体系,发展的资源依存度和环境压力显著减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单位生产总值的碳排放显著下降。

  资源节约。水资源和能源利用集约化水平持续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明显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100%,依法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40%,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0%。

  人居保障。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住房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较好地实现“住有所居”。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宜居社区比例、获省宜居范例奖项目数量居全省前列,培育一批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

  环境建设。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中心城区达到95%,其他区域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

  生态文明。生态示范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广泛开展,全民生态环境观念、人居家园意识明显增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观念普及。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5%,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率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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