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流通秩序,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以“安全饮食、放心消费”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为基础,以培育、推广一批示范型的食品经营企业为载体,坚持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坚决治理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二、工作内容
(一)消毒餐饮具和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以中、小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为整治重点,对全市餐饮具消毒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方法、消毒流程、消毒设施、消毒效果及消毒后存放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一次性筷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监督性抽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一次性筷子,卫生部门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的措施并监督销毁。同时要及时向工商等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情况,查清来源。工商部门要对批发销售的一次性筷子进行监督性抽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强化一次性筷子源头治理。
--目标要求:餐饮具消毒企业的设施、工艺符合要求,消毒符合标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基本普及,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百分之百销毁。并通过宣传,引导消费者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