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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强卫书记调研西宁地区环保工作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四是认真实施好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抓好生态示范村建设和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四区三县政府
  五是以标准化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把争取项目、落实资金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政策导向,掌握项目信息,力争做到“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四区三县政府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继续强化新闻舆论引导,下大力气抓好以学校、社区为主的城镇居民、企业和农村的环保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公众树立低碳和绿色消费理念,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西宁晚报、四区三县政府
  十二、完善环境监管机制,推进环保能力建设。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区县环保机构,增加环保部门人员编制,充实环保力量,提高环保监管水平。不断强化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独立地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监督监察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四区三县政府
  十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改善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依法监管是环保部门的神圣使命。各区县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环保部门一方面要抓好环境监管职责的履行,做到不缺位,在监管执法中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为党和人民负责,为推动绿色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树立环保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主动上门,热情服务,为转变发展方式找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四区三县政府、西宁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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