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贯彻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发改委,各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县支行,各银监分局:
现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制定方案、分步实施,精心组织、协调配合,严格要求、精细操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我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稳步实施。
二、主要任务
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
三、各级、各部门职责
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实行各级政府对本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负总责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分工如下: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分类清理核实并统计汇总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实行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等基本信息。各级政府金融办负责确认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摸清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职能、业务、资产、收益等基本情况,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分类、清理、规范。人行各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全面清理融资平台公司银行贷款,向财政部门提供融资平台公司银行贷款、贷款对应项目、项目担保等明细信息,严格规范信贷管理。人行各分支机构协助提供本地区融资平台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