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提高特殊困难群体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三年内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十五)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制订我省2010-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提升教育质量,广泛开展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继续教育。
到2012年,力争全省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达到90%以上,10个左右的县(市、区)建成“教育强县”,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以下。
(二十六)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提高保障补偿水平,今年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明年开始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加快床位等医疗资源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省人均医院、卫生院床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七、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二十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网上并联审批,促进行政审批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
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重点在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二十八)推进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加大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向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倾斜。
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核准程序。
(二十九)深化所有制和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和优势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