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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指导意见的通知


  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拓宽思路、创新机制,抓好启动区和重大组团建设,促成台湾投资相关项目落地。

  健全闽台合作促进机制,加强闽台科技教育领域合作,推动台湾工研院、生产力中心、技术中介机构等来闽落户。

  二、突出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

  (八)突出投资引领作用。合理扩大投资规模,引导各类投资重点向产业结构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事业、节能环保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倾斜,力争投资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40%。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策划生成和推进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关系长远的重大项目,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央企,主动争取在汽车、钢铁、石化等行业与央企开展合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机制、协调会商推进机制、联手督察机制、考核通报机制,推动形成重大项目滚动建设、投资增长强劲的态势。

  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今年投资不少于1820亿元,比年度计划多100亿元以上;竣工投产和开工建设项目分别超过130个和140个,分别比年初计划多10个和20个以上。突破20个以上重大前期项目。全面推进民生工程战役13个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的实施。

  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新36条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市政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

  (九)增强消费拉动作用。落实和完善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拉动居民消费持续较快增长,力争至2015年,最终消费对经济贡献率由2009年的42.8%提高到45%。

  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深入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发展消费信贷。培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信息服务、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网络购物等消费热点,扩大新兴消费领域。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加快农村流通业发展,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加强产运销衔接,保障粮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十)力促外经贸转型升级。加强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加大对具有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促进文化、软件等服务产品出口。近中期内,力争全省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出口额占全省出口比重超过80%,每个基地有国家级品牌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每年推出50家承接并购类对外招商项目。加强港澳侨商回乡的投资产业引导,进一步集聚侨资侨智。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海外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开展境外资源、供应链和价值链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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